為進一步明確各級防汛工作任務,夯實工作責任,切實加強防汛工作,確保實現安全度汛工作目標,2014年,縣委、縣政府首次將各鎮(zhèn)防汛工作列入全縣年度綜合目標考核,縣委辦、政府辦下發(fā)了《鎮(zhèn)坪縣防汛工作考核辦法》,制定了評分細則。
考核內容主要分三個方面。一是組織領導方面。主要考核防汛組織機構、人員落實、安排部署、責任落實及各鎮(zhèn)對村組防汛工作的檢查指導落實情況。二是備汛工作方面。主要考核預案修編、汛前檢查、隱患整改、物資儲備、設備維護、辦公設施等工作落實情況。三是工作落實方面。主要考核宣傳培訓、預案演練、應急值守、監(jiān)測預警、預案啟動、人員轉移、搶險救災、資料上報情況及防汛“三到戶”落實情況。若出現人為重大防汛責任事故,該項得分為零。
考核采取平時考核與年終考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全面考評。日前,2014年防汛工作已納入年度目標綜合考核進行了全面考核。從2014年度防汛工作落實情況及考核情況來看,把防汛工作納入全縣年度綜合目標進行考核,對促進工作落實效果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