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許啟軍)為全面提升全縣校(園)長整體素質和管理水平,打造一支“敬業(yè)、務實、高效、創(chuàng)新”的一流校(園)長隊伍,實現(xiàn)“辦人民滿意教育”和“市前茅、省一流”目標,日前,石泉縣制定出臺《校(園)長社會評價暫行辦法》。
據(jù)了解,評價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由校(園)長社會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評價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定評價內容和評價標準,抽調第三方參評人員和組織開展社會評價工作,確定評價結果。評價主要采取召開評議會議聽取評價對象履職報告、查閱相關資料、開展問卷調查等方式進行。評價內容包含評價對象“德、能、勤、績、廉”和群眾滿意度 6 個方面。評價結果分為優(yōu)秀、稱職、不稱職3 個格次,按照一定比例納入縣教體局對校(園)長的年度考核評定,并作為校(園)長年度考核優(yōu)秀格次評定的前置條件。同時,記入評價對象個人檔案,作為評優(yōu)樹模、職稱晉升、績效考核、提拔任免的重要依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