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近日,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交警大隊查獲一起醉酒駕駛案件,王某某因涉嫌危險駕駛被依法起訴。
事情還得從今年五月的某天,大隊受理的一起交通事故說起。原來事發(fā)當日中午13時許,王某某駕駛兩輪摩托車前往轄區(qū)車世界巴厘海酒店參加朋友兒子婚宴,席間經不住朋友的不斷勸說,王某某“盛情難卻”,開始推杯換盞,觥籌交錯不斷,早已忘卻自己是騎摩托車赴宴的。酒席散后,王某某心存僥幸,自認為酒量還好,又喝的不多,仍騎著摩托車回家。誰成想,剛剛行至鳳凰社區(qū)路口時,遇前方一輛小車準備駛入社區(qū),自己臨近避讓不及與小車相撞,摩托車倒地致使自己腿部受傷。后經大隊民警受理調查,王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52.9毫克,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當民警告知王某某駕照將會被依法吊銷時,王某某流下了悔恨的眼淚,不斷懇求民警網開一面。最終,王某某因為駕駛證被吊銷將面臨失業(yè)可能。
恒口交警提醒:“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不僅僅是一句宣傳口號,更是我們每一位駕駛人時刻牢記的交通安全法則。但愿王某某的失業(yè)教訓能夠讓所有駕駛員朋友們警醒,不要為了所謂的面子和感情,將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家人親戚的勸說拋于腦后,交通事故猛于虎,生命安全高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