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訊(通訊員 羅傳勇)近日,漢陰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在開展全縣酒駕醉駕毒駕夜查專項整治行動和全縣“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中,查獲一名酒后駕駛的出租車司機,這是漢陰轄區(qū)今年查獲的首例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案件。
2020年5月11日,該大隊平梁中隊根據(jù)大隊統(tǒng)一部署,在轄區(qū)長樂路政務大廳附近路段設點檢查。當晚21時24分許,執(zhí)勤交警在檢查一輛車牌號為陜GTB***號牌照的出租車時,車內的濃烈的酒氣引起了執(zhí)勤民警的警覺,隨即對駕駛人進行呼吁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顯示為58mg/100ml,該司機的酒精含量已經達到酒駕標準,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進一步調查,發(fā)現(xiàn)違法行為人袁某某駕駛的陜GTB***號小型轎車系漢陰縣某出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客運車輛。固本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輛的違法行為屬于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輛。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漢陰公安交警對其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行為處以五千元罰款,并處十五日行政拘留,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面對公安交警的處罰,袁某某后悔不已。漢陰公安交警也提醒駕駛員廣大朋友,夏季是飲酒駕車的高發(fā)時期,交警部門會不定時、不定點地開展酒駕整治行動,希望廣大司機不要存在僥幸心理,時刻謹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