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劉裕澤
“幫助轉賬就能獲利……”明知道該行為涉嫌違法的廖某在利益誘惑下,不僅自己參與,還鼓動親戚、朋友充當網絡犯罪的幫兇,終讓自己身陷囹圄。
3月中旬,隨著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歸案,一個利用在校學生實施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的本地線下“跑分”團伙被白河警方徹底摧毀,該案涉案人員多達20余人,且多為在校學生,一條伸向校園的黑手被徹底斬斷。
時間回溯到一年前,2022年3月初,身在河北省左各莊市的廖某在與朋友饒某聊天過程中,得知可以“用銀行卡幫助別人在網上進行轉賬賺錢”的方法“掙快錢”,一次可掙1000元,正缺錢用的廖某十分心動,當即表示愿意參與。
3月5日,廖某與饒某約在當地一家小賓館見面,將自己的銀行卡和支付寶賬戶交由對方操作。饒某操作轉賬后,支付給了廖某1000元報酬,并告訴廖某可以尋找身邊的“卡主”一起“發(fā)財”。眼見錢來得如此容易,廖某又將“掙快錢”的方法告訴了自己的弟弟。
隨后,廖氏兄弟二人的銀行卡因涉案被外地公安機關凍結無法使用。在饒某的鼓動下,廖某將目光轉向了白河的老鄉(xiāng),于是三人立即購票由左各莊到十堰,廖氏兄弟隨即返回白河著手物色合適的卡主。
回到白河的廖氏兄弟先將“賺錢”方法透漏給好友張某、莫某、周某、陳某、廖某等5人,并表示自己已通過該方法獲利。張某等5人雖心有懷疑,但在利益驅使下仍欣然接受。
為了迅速擴大“業(yè)績”,廖某向此前參與轉賬獲利的張某等人承諾,只要能找來銀行卡用于轉賬,每人可得500元報酬,并將對抗公安機關調查的方法叮囑幾人。剛剛嘗到“掙快錢”甜頭的張某等人十分心動,紛紛表示愿意去“找卡”。
但哪里能找到更多的卡?五人中,陳某是白河某中學學生,周某是某大學在校學生,其余三人也都是剛走出校門不久。5人不約而同將目光投向了涉事未深的在校學生。
在張某等5人的聯(lián)系下,短短不到10天,10余人將自己的銀行卡和支付寶賬戶交由廖某用于網絡轉賬。廖某也謹記饒某的“囑咐”,每張銀行卡轉賬都控制在一定數額以內,借此逃避公安機關的打擊。此后,為進一步擴大“業(yè)務量”,激發(fā)“下線”的動力,廖某將每張銀行卡的報酬提升到1000元。
2022年3月18日,白河縣公安局接到上級公安機關推送的“兩卡”線索后,迅速出擊,將還在沉浸在發(fā)財美夢中的廖某抓獲。
2022年3月29日,在發(fā)現有多名學生涉案后,該局迅速組織召開聯(lián)席會議,組織公安、教育、銀行等多個部門研究應對措施。
此后,因涉案人員部分外出、拒不配合公安機關調查、“銀行流水”不足無法采取強制措施等多種原因,案件辦理一度陷入僵局。辦案民警只得另找突破口,一方面逐一向已到案的“卡主”做思想工作,試圖通過他們挖掘更多線索;另一方面,在核查公安部推送“兩卡”線索時,注意篩選、分析,進行串并工作。
2022年底,隨著涉案“卡主”陸續(xù)到案,公安機關發(fā)現莫某發(fā)展的5名“下線卡主”累計幫助轉賬已超過20萬元,遂立即通知莫某到公安機關配合調查。但有過先前經驗的莫某以各種理由拒不到案,經多次勸說無效后,白河縣公安局將其上網追逃,莫某于2023年3月16日被抓獲歸案。
經過長達一年的拉鋸戰(zhàn),白河縣公安局最終查明,張某等五人共找來“卡主”18人提供銀行卡給廖某用以轉賬,共計幫助轉移電信網絡詐騙資金110萬余元,涉及全國各地多起案件。廖某共計獲利37500元,張某等5人分別獲利數百至數千元不等。
經查,出借銀行卡的18名“卡主”中,有在校學生12名,他們中有的得到幾十元報酬,有的得到兩包煙,更有甚者,什么也沒有得到,就稀里糊涂地把銀行卡借給他人使用。而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