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街頭的出租車(圖/《韓國日報》)
海外網12月4日電 據(jù)韓聯(lián)社報道,今年5月,一名韓國司機因行程太近拒載中國游客,結果不僅收到首爾市方面的警告處分,還被罰20萬韓元(約合1240元人民幣)。事后,該司機提請行政訴訟,要求撤回處罰決定。首爾行政法院12月2日作出判決,認定處分合理,判司機敗訴。
韓媒報道截圖(YTN電視臺)
事情發(fā)生在今年5月2日,當天晚上10點左右,一位中國女游客在韓國首爾東大門斗山塔(Doosan Tower)前打車,結果被司機A某揮手拒載。附近的交通管理人員見狀后,對當事雙方進行調查,最后作出處罰司機的決定。
司機不服,提請行政訴訟。
司機稱,當時女游客向其展示的手機畫面上,用韓文寫了目的地。因為目的地就是出發(fā)地,所以只能揮手拒絕。
韓國街頭的打車場景
不過,交通管理員表示,女游客的出發(fā)地與目的地并不相同。他拍攝的照片顯示,女游客想去的地點距離在1.7公里左右,車程需要8分鐘。他認為,司機拒載,實際上是覺得太近。
首爾行政法院最后判決司機敗訴,法官表示,司機所作所為已視為拒載。而出租車司機拒載與中途令乘客下車等行為,均在處分管制范圍內,以太近為由拒載也不例外。(編譯/海外網 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