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日前發(fā)布2018年版《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推出一系列擴大開放重大措施,“取消外資限制”是關鍵詞,這其中包括取消銀行業(yè)外資股比限制,證券、基金、期貨、壽險公司外資股比放寬至51%并在2021年全部取消,取消專用車和新能源汽車外資股比限制,取消除小麥、玉米之外農作物種子生產外資限制,取消特殊稀缺煤類開采外資限制,等等。
這份新版外資準入負面清單,是對中國最高領導人習近平今年4月宣布新一輪對外開放舉措的具體落實,也是外資在中國經濟進入高質量發(fā)展轉型期拿到的政策紅利。
然而,這個世界總有那么一些人心理很陰暗,見不得外資青睞中國龐大的市場,故意從中挑事。比如,在美國公布的301調查報告中,就有大量篇幅指責中國“利用合資合作要求、外資股比限制和行政審批程序來強制美國公司進行技術轉讓”,并生生造出了“強制性技術轉讓”一詞。分析人士指出,美方這一指控根本就是條“假新聞”。
首先,它空口無憑。翻遍中國法律條文,沒有一條關于外資進入中國必須接受“強制性技術轉讓”的規(guī)定,倒是不斷有更新的外資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外商投資產業(yè)指導目錄,以及積極利用外資的多個通知等。過去40年,中國沒有簽署過一份強制性技術轉讓的協(xié)議,政府也沒有接到一例被強制性轉讓技術的外商投訴。
反觀美方301調查報告,它指責中國“強制性技術轉讓”,采信的是美國政府部門或美國公司的單方面認定,使用的是“據報道”“利益相關方認為”等模糊說法,沒有舉證一個具體案例。這種缺乏法律文件與實例的“莫須有”指控,估計是美國政府打壓對手的一貫做法。
其次,它偷換概念。美國指責中國“合資合作要求、外資股比限制和行政審批程序”等,本是市場準入制度的范疇,與強制性技術轉讓無關。根據世貿組織規(guī)則,世貿成員有權對市場準入做出保留。這一點在中國入世談判時已與各方達成共識,包括美國在內的多數成員本身也這么做。而行政審批程序是各國通行做法,中國在審批中從未將“技術轉讓”作為外資進入的條件。
因此,美國對中國市場準入制度挑不出毛病,只能玩?zhèn)偷換概念、指鹿為馬的把戲,把合乎世貿規(guī)則的“合資要求、股比限制、行政審批”統(tǒng)統(tǒng)與“強制技術轉讓”劃上等號,蒙蔽不了解情況的人,給中國扣上一個不守規(guī)則的罪名。
第三,它創(chuàng)新罪名。因為沒有直接證據,美國還在“強制性技術轉讓”一詞前加了“變相”,意思是,這在中國是條潛規(guī)則,在外資與中國國企或政府主導的企業(yè)合作時,中國政府都會在背后“施壓”。
“變相強制性技術轉讓”出自以自由、平等為價值觀的美國政府,令人難以置信。因為,市場經濟本質就是契約經濟,講究的是你情我愿。企業(yè)之間進行技術轉讓,是在等價交換、契約自愿原則上的交易行為,何來“強制”一說?事實是,包括美國企業(yè)在內,有相當一些外企出于占領中國市場的考慮,主動提出將一般性技術本地化,向中國合作企業(yè)收取專利費和技術轉讓費。
如果這些企業(yè)一方面通過一般性技術轉讓從中國獲取高額利潤,一方面又指控說是被中國合作伙伴“強制轉讓技術”了,這豈不是得了便宜還要賣乖?美國在高科技領域對中國始終緊閉出口大門,中國倒很希望美國開放這些領域、甚至技術轉讓給中國,以縮小美方一直抱怨的貿易逆差。為什么美國企業(yè)不能賣高科技產品給中國?因為它們早就被美國政府強制性禁止出口到中國了。美國政府對企業(yè)這種強制性禁止出口和投資等一系列違反市場經濟的行為和法律,其核心就是為了打壓中國和其他國家的發(fā)展,通過單邊主義、保護主義實現所謂的“美國第一”。
美國前財長拉里·薩默斯日前在接受美媒采訪時表示,中國公司在某些技術上的領導地位并不是竊取美國技術的結果,而是來自于“那些從政府對基礎科學的巨額投資中受益的優(yōu)秀企業(yè)家,來自于推崇卓越、注重科學和技術的教育制度。”他還告誡美國政府,“維持技術領導地位的真正方法是通過技術領先,而不是試圖壓制中國。”
有意思的是,特朗普入主白宮以來一直深受假新聞的困擾,并稱“假新聞是美國最大的敵人”。如今,為打壓中國,特朗普政府不惜顛倒黑白,用“變相強制性技術轉讓”這一“假新聞”來攻擊中國、給中國潑臟水、編造罪名。這種零和博弈的思維、唯我獨尊的霸權行為、以鄰為壑的舉措,才是美國最大的敵人。(國際銳評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