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地利一名男子20日因在社交媒體上提醒他人不要超速時稱警察為“藍(lán)精靈”,面臨160歐元(約合1242.5元人民幣)罰款。
蒂羅爾州警察局沒有公開這名男子姓名,僅說他“損害兩名警察的名譽(yù)”,違反“公共道德”,因而對他開出罰單。
按照警方的說法,這名男子在社交媒體“臉書”一個群組發(fā)帖,提醒他人當(dāng)?shù)匾粭l公路上有“兩個藍(lán)精靈持激光測速儀站著”。這個群里恰有一名警察,看到后向有關(guān)部門投訴。
《蒂羅爾日報》報道,這名男子堅稱他使用“藍(lán)精靈”一詞無意侮辱警察,僅僅是個無傷大雅的玩笑。他打算在地區(qū)警察局總部為自己辯護(hù)。(王鑫方)【新華社微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