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訊(記者 杜麗芳)記者從陜西省招辦獲悉,2019年陜西高考網上報名時間為2018年11月15日至21日。所有擬參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者(包括各種免試入學考生、擬參加各種特殊或單獨招生考試的考生等)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陜西省考試管理中心門戶網站(網址:http://sxsksglzx.jyt.shaanxi.gov.cn)完成網上報名程序。
陜西戶籍考生報名的兩種情形
陜西戶籍考生,根據考生情形,分在陜戶籍和學籍滿3年的考生和戶籍在陜但不滿足3年學籍和3年戶籍的情況。
情況一:戶籍和學籍均滿3年。申請在陜報名參加高考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2,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3,截至高考當年,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陜連續(xù)學籍滿3年,即從第一學年開始,在我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注冊學籍并連續(xù)就讀3年,按規(guī)定完成學業(yè)并可獲得陜西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頒發(fā)的畢業(yè)證書;4,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本人戶籍應在陜且滿3年。
情況二:戶籍在陜但不滿足以上學籍或戶籍要求者。1.具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同等學力人員報名參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必須在陜西,且本人初次戶籍登記在陜西。報名前本人寫出同等學力書面說明,戶籍所在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意見后,由戶籍所在縣(區(qū))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受理其報名申請。2.隨外出務工的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外省就讀,不符合就讀省份高考報名條件,且本人初次戶籍登記在陜西、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在陜西的報考者,持相關人員戶籍、就讀省份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等材料,可申請在戶籍所在縣(區(qū))報名參加高考。3.本人隨其父親或母親因軍轉安置、工作調動(指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人事管理部門辦理的調動)正常遷轉戶籍至我省,并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轉入我省,可不受戶籍、學籍年限限制。4.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學籍在陜滿3年但戶籍在陜不滿3年者,如戶籍遷入我省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持有陜西省居住證,且持證期間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的,若持有陜西省居住證時間與取得陜西戶籍時間連續(xù),且兩項時間相加滿3年,可申請在戶籍所在縣(區(qū))報名參加高考。
隨遷子女在陜高考須滿足三個“3年”
外省來陜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陜西戶籍在陜就業(yè)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在陜參加高考,按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隨遷子女在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陜教〔2018〕307號)執(zhí)行。不符合我省高考報名條件的外省戶籍報考者,須及時返回戶籍所在省(市、區(qū))參加高考報名。
申請在陜報名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2.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3.截至高考當年,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陜連續(xù)學籍滿3年,即從第一學年開始,在我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注冊學籍并連續(xù)就讀3年,按規(guī)定完成學業(yè)并可獲得陜西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頒發(fā)的畢業(yè)證書;4.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持陜西省居住證3年以上(指所持陜西省居住證有效年限累計3年以上〔含3年〕);5.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按照國家規(guī)定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3年以上(含3年)。
5類人員不得在我省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yè)的在校生;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yè)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guī)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tǒng)考、省級統(tǒng)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yè)生;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guī)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須繳納報名考試費110元
報考科類分5個類別
報考科類分為文史、藝術(文)、理工、藝術(理)、體育5個類別。報考者只能選報其中一類,報名后不得更改。
報考者須繳納報名考試費110元。報考費通過網上銀行繳納,繳費成功后方可辦理確認等報名后續(xù)環(huán)節(jié)手續(xù)。網上繳費時間為2018年11月15日至21日。高考報名必須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省招辦還特別提醒,考生報名前必須到縣(區(qū))招辦指定的地點采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領取報名號和密碼。按照《關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通知》(陜教考〔2011〕3號)要求,“高考報名必須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否則不予辦理報名手續(xù)。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而影響正常報名的,責任由考生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