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并網簽
2 在房產證上加丈夫的名字
3 新房產證編號與原房產證不同
4 再用新房產證與別人完成交易
王女士看上了一套二手房,今年3月與賣家簽訂了網簽合同,本以為網簽后就一定能拿到房子,沒想到賣家卻將房子賣給了別人。
買家:網簽過的房子又賣給了別人
王女士和丈夫都是外地人,他們一直想在西安買套房子。經過考察,他們看上了長安區(qū)韋曲北街上的一套二手房。今年3月,王女士與賣家簽訂了《西安二手房買賣合同》并進行了網簽。合同約定,該房產總價45萬元,付款方式為按揭貸款,當時王女士給賣家交了3萬元定金,并將20萬首付轉到資金監(jiān)管賬戶,之后便開始辦理貸款手續(xù)。
到了4月,賣家要漲價。根據王女士與賣家的短信記錄顯示,對方曾要求加價3萬元。由于未達成一致,今年5月,王女士起訴至法院,要求賣家繼續(xù)履行合同。王女士說,法院曾開過一次庭,但仍不能達成一致,9月14日法院再次開庭調解時,賣家突然說那套房子已賣給了別人,王女士立即到房管部門咨詢。房管部門查詢后表示,賣家將房產證上名字增加了她的丈夫,然后使用新房產證完成了交易。
房管部門:新房產證編號與原房產證不一樣
昨日下午,記者跟隨王女士來到長安區(qū)政務服務中心房管局辦事窗口咨詢此事。
負責網簽業(yè)務窗口的工作人員表示,這個賣家和王女士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并網簽后,將其房產證上加上了她丈夫的名字,這樣他們領取新房產證(不動產權證)后編號就與原房產證編號不同,然后他們再用新的房產證與別人完成了交易。由于王女士手中的網簽合同編號是原房產證的,所以他們使用新房產證交易房管部門查詢不到該房產已經有過網簽。
該工作人員稱,這種賣家利用政策漏洞進行一房兩賣的情況,她之前并沒有遇到過,也不知道該怎么處理。
負責變更業(yè)務窗口的工作人員表示,如果一套房產已經進行了網簽,那么這套房產是不能進行再交易的。隨后,該工作人員查詢王女士合同中的賣家信息顯示,該賣家原來的房產證已經注銷。
負責房產證更名業(yè)務窗口的工作人員根據王女士提供的賣家信息查詢后表示,該賣家已于今年5月進行了房產證更名。由于該房產屬于該賣家婚后財產,房管部門無權制止對方在房產證上增加配偶的名字,新房產證的編號與原房產證不一樣。該工作人員表示,該賣家鉆政策漏洞一房兩賣,王女士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此事。
王女士說,昨日長安區(qū)房管局曾給她回復稱,這個問題已經反映到上級進行協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