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早點攤的黃某,在油條中違法添加白礬和膨大劑,抽檢檢測鋁殘留量嚴重超標。昨日,西安市蓮湖區(qū)法院開庭審理此案,這也是我省首例食品安全類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油條鋁殘留是國標4倍,經營4個月被查
去年2月15日,48歲的河南男子黃某,租賃蓮湖區(qū)立新街某大盤雞店早點攤位經營炸油條。6月15日,食藥監(jiān)所執(zhí)法人員對黃某銷售油條進行抽樣提取送檢。經檢測,鋁的殘留量為400.2mg/kg,超出國家相關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要求鋁殘留量≤100mg/kg的標準。同年12月8日,民警在雁塔區(qū)航天大道北里王小學附近將正在炸油條的黃某抓獲。
蓮湖區(qū)檢察院認為,黃某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超過國家標準的添加劑,足以造成嚴重食源性疾病,應當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察機關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與以往類似案件審理不同的是,檢察機關同時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黃某在西安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支付賠償金73500元。
據黃某供述,為使油條口感更好,他長期向炸油條的面粉內添加白礬和膨大劑。2017年2月16日至6月15日,除因其父生病停業(yè)半個月,共營業(yè)105天,平均每天賣出油條70根,每根價格1元,營業(yè)額共計7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