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相伴生活35年的老夫老妻原本有著平靜的生活,2017年年底,丈夫突然到未央?yún)^(qū)法院起訴妻子,堅決要求離婚。這是為什么呢?
前不久,未央?yún)^(qū)法院家事審判法庭法官李欣接待了一對離婚訴訟的當事人。原告薛先生和被告張女士結(jié)婚已有35個年頭了,他們唯一的女兒已經(jīng)嫁人,也有了孩子。本該是享受天倫之樂的年紀,2017年年底,薛先生卻突然到法院起訴離婚,他的態(tài)度非常堅決,寧可自己凈身出戶也要把婚離了。讓法官感到意外的是,開庭當天,原告薛先生是和被告張女士相互攙扶著走進法庭的。從兩人的神態(tài)來看,他們就是一對恩愛的中年夫妻,怎么看都不像是來處理離婚糾紛的。
開庭后,原告薛先生表述,他之所以堅決要離婚,是因為他已身患癌癥多年,花光了家中積蓄,他不想再拖累老伴,不想再讓妻子為他辛苦付出了。
被告張女士表示,她不會跟丈夫離婚的。她說,丈夫曾有過一段婚姻,前妻為他生下女兒后撒手人寰。后來經(jīng)人介紹,張女士與丈夫相識相知,就是看上了他的勤勞和質(zhì)樸。兩人組建家庭后,生活一直很和睦,張女士對薛先生的女兒也十分疼愛,并因此放棄了自己做母親的權(quán)利,沒有再生兒育女。2014年年底,薛先生在一次體檢中檢查出身患胃癌,做過手術(shù)后,2017年又發(fā)現(xiàn)了癌細胞。
鑒于當事人的特殊情況,李欣法官從法理和人情兩個角度,對雙方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耐心勸導他們認識法律,正確解決好生活中的困惑和矛盾。最終,兩位老人相互攙扶結(jié)伴回家,回歸他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