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新聞
#央視快訊#【2015年底前全面實行階梯水價】國家發(fā)展改革委、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今天出臺“指導意見”,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設市城市原則上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發(fā)改委表示,階梯水價主要目的是引導居民合理用水、節(jié)約用水,不是讓大家多掏水費。
階梯水價基本特點:
梯水價"的基本特點是用水越多,水價越貴。例如有的城市將居民的生活用水水價設定兩個水量的分界點,從而形成三種收費標準:用水15噸以內為人民幣0.6元∕噸,15—20噸為1.4元∕噸,20噸以上為2.1元∕噸。缺水城市可實行高額累進加價制。
早在2002年4月1日,中國國務院國家計委、財政部、建設部、水利部、國家環(huán)保總局就聯(lián)合發(fā)出《關于進一步推進城市供水價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推進城市供水價格改革。《通知》要求全國各省轄市以上城市須在2003年底前實行階梯水價,其他城市則在2005年底之前實行階梯水價。
為配合實施"階梯水價"制度,科技含量較高的"階梯水價水表"已經面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