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wǎng)訊(通訊員 鄒聯(lián)華 鮑先耀)近日,安康市人大常委會組織部分市人大代表組成三個視察組,分別由常委會副主任帶隊,對6名市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履職情況進行集中視察。
按照2015年6月安康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于市級國家機關有關工作人員履職評議暫行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市政府組成人員、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每屆任期內至少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一次履職情況。2015年市人大常委會對4名市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了履職評議。今年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研究確定1名市政府副市長、3名市政府組成人員、1名市中級法院副院長、1名市檢察院副檢察長等6名市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分別在8月召開的市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和10月召開的市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上報告履職情況,并接受評議和測評。
為了在常委會上審議好履職報告,市人大常委會組織視察組深入到履職人員所在單位及下屬部門和服務對象單位,采取履職測評、個別談話、走訪了解、查閱資料等方式開展視察,深入了解近三年來履職人員履職的相關情況,視察結束后形成視察報告,在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印發(fā)。
據(jù)悉,在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將對履職人員的履職情況以票決的方式進行測評。測評結果為不滿意的履職人員應當在三個月內向市人大常委會書面報告整改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