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安康訊(記者 高菊 實習生熊珊)安康3男子綁架一10歲男孩16個小時,向其家人勒索錢財后被抓獲,目前3疑犯已被刑拘。
拿到21萬元后放了孩子
安康市公安局漢濱
分局專案組民警介紹,4月4日下午5時許,該局接到轄區(qū)居民劉某電話報案稱,其10歲兒子明明(化名)當日下午和同學(xué)在安康一公園玩耍時被綁架,對方索要贖金300萬元,并威脅不許報警,否則撕票。警方通過大量摸排走訪后鎖定了嫌疑人。劉某與嫌疑人多次電話協(xié)商后,最后確定贖金21萬元。犯罪嫌疑人反偵查意識極強,多次更換交易地點。
5日上午9時許,劉某按照綁匪要求,在安康市漢濱區(qū)五里鎮(zhèn)四合橋南橋頭將21萬元放在指定位置后打車離開。嫌疑人在觀察四周后,其中一人將錢拿走,并在四合大橋另一頭處將明明放下,給了115元讓其打車去附近的某醫(yī)院,找其母親劉某。中午12時許,在確認明明沒有受到傷害后,民警立即實施抓捕,犯罪嫌疑人黨某、張某、楊某被陸續(xù)抓捕歸案。
冒充玩伴的舅舅實施綁架
據(jù)犯罪嫌疑人楊某供述,嫌疑人張某(與楊某是表親關(guān)系)告訴他,其曾在劉某家的煙酒行買煙酒,聽人說起劉某的丈夫劉某某在外做生意,家里比較有錢,于是讓其想辦法把劉某家的小孩弄走,“賺”點錢花。隨后,二人與張某的朋友黨某一起,策劃實施綁架。
4月4日上午,3人尾隨明明和其另外兩名同學(xué)行至漢江公園。楊某發(fā)現(xiàn)其中一名小孩是自己老家的,知道其小名叫“洋洋”,便謊稱自己是洋洋的舅舅,與3名小孩搭話。騙取3個孩子的信任后,當日下午,楊某、黨某帶著三個小孩乘坐一輛黑出租車去高新公園玩,張某用租來的一輛黑色桑塔納,借故帶走明明,并留下另外兩個小孩離開。
用小孩手機勒索其家人
楊某供述,在將明明成功綁架后,張某一邊開車在多個地點流竄,一邊通過明明的手機與其母親劉某“討價還價”,最終確定索要21萬元。經(jīng)查,犯罪嫌疑人張某(29歲,安康市漢濱區(qū)人,無業(yè)),楊某(25歲,安康市漢濱區(qū)人,無業(yè)),黨某(21歲,旬陽縣人,無業(yè)),其中,黨某曾于2010年因搶劫罪被判一年半,緩刑3年,楊某于2010年因吸毒被廣東警方行政拘留15天。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安康市公安局漢濱分局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當中。
作者:高菊 熊珊